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军 通讯员/张琦) “别担心,公司注销后,承诺不实的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您可以变更诉讼对象维权!”渌口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这句话,让“讨薪”的黄某备感暖心,也意味着维权迎来突破。近日,该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房地产公司恶意注销规避法律责任案有了新进展。
原来,2022年末,株洲某房地产公司悄然注销,试图“金蝉脱壳”。员工黄某被拖欠9个月工资,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无法通过劳动仲裁讨薪,无奈向法院起诉。经调解,公司承诺限期支付欠薪。但执行时,才发现公司早在起诉前就已注销,执行被迫终结,黄某的维权之路就此搁置一年半。
2024年8月,渌口区检察院开展市场主体恶意注销规避执行专项行动。该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发现该案线索。经核查,该公司明知存在未清偿债务,仍提交虚假承诺书申请简易注销,属恶意逃债行为。办案团队第一时间联系债权人黄某,明确告知其“公司注销后,提交不实承诺的股东需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消除其维权顾虑。同时,指导其撰写法律文书,协助调取公司虚假注销登记材料等关键证据,并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为劳动者维权铺路搭桥。
针对主体资格问题,渌口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案件启动再审。2025年7月1日,渌口区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支持该公司全体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该公司法人在公司注销后,仍参与了另外5名被欠薪职工的劳动争议仲裁,但因法律文书主体资格问题导致劳动者无有效执行依据。渌口区检察院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启动纠错程序,并为这5名职工提供支持起诉,目前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公司注销不等于责任消除,妄图通过注销登记逃避法律责任,这种‘金蝉脱壳’的伎俩终究难逃法眼。”承办检察官费锡凤表示。目前,执行阶段也在同步推进,办案团队正积极与法院执行部门协作,查找公司股东财产线索,推动生效判决尽快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