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宋芋璇 通讯员/龙亚坤) 近日,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春运)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聚焦民生消费、交通运输、旅游服务三大重点领域,为市民欢度佳节筑牢市场价格“防护网”。
春节将至,民生消费、旅游出行需求集中释放,为防范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告诫函明确要求各类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守价格法律法规。
民生消费领域,商超、农贸市场、药店等需明码标价,严禁虚假折扣、模糊标价,保障米面油、肉蛋奶及感冒发热类药品供应和价格稳定;交通运输领域,铁路、高速、出租车等经营单位需公示价费标准,落实优惠减免政策,不得擅自提价或变相涨价,航空销售平台严禁串通操纵价格;旅游服务领域,景区、旅馆、餐饮企业需如实公示收费信息,杜绝“阴阳菜单”等价格欺诈。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强化节日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对经提醒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纳入信用记录。同时呼吁市民通过正规渠道消费并保留凭据,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