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公告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经批准,2017年度第六批次建设用地(飞龙湖储备地块一)项目需征用云田镇莲花社区板塘、新屋、上朴、下朴、中心、屋场、小冲、万福组作为项目建设用地,请上述红线范围内所有坟主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天内速到高福项目指挥部办理迁坟手续,逾期的则作为无主坟处理。

    联系人:凌国利(13973370552)

    云田项目指挥部

    2026年1月29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