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株洲市汇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公告》(2025年11月29日发布)的相关规定,株洲市汇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汇亚公司”)预重整案临时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已依法完成审计、评估机构选聘工作,现将选聘结果公示如下:
一、审计机构选聘结果
机构名称:湖南一铭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评估机构首选候选机构
(一)首选机构名称:湖南鹏程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候选机构名称: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三、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次日起计算。
四、异议权利及行使方式
公示期间,汇亚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选聘结果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材料需载明异议人的基本信息、异议事项、事实与理由,并附异议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字或盖章)。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或异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林先生15973336280;罗先生18890255690
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117号(汇亚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
接收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其他说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管理人将依法向入选机构发出正式委托函并签订服务合同,相关事宜将按法定程序推进。
株洲市汇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