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1日作出(2025)湘02破申17号决定书,决定对株洲市汇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同时作出(2025)湘02破申17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湖南金马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汇亚公司临时管理人。现公开选聘房屋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心要求
1.鉴定标的: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117号中南(国际)服装交易广场,房屋性质为商业;
2.机构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房屋鉴定相应资质(有效期内),无不良执业记录;
3.服务要求:自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法有效鉴定意见书,不转包、分包。
二、报名材料(以下资料全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鉴定方案及报价;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5日;
2.方式: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邮寄至: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建设北路 117号 (汇亚公司临时管理人办公室),收件人:林先生,电话:15973336280。
四、选聘程序
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确定中选机构→公示(3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1.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2.选聘不收费,报名费用自理;
3.本公告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株洲市汇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