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机关单位档案 开展集中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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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7月对档案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事】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智勇) 新修订的《湖南省档案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成立联合检查团,开展全市档案检查。不同以往,今年我市开展档案检查过程中,提前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变抽检单位为根据各单位档案目录进行集中抽检,档案检查质效大为提升。

    档案是工作的凭证、历史的底稿,保管好、归集好工作档案,既关系到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维护,也便于后期相关单位或个人对档案进行检索。新修订的《条例》,是自1998年《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颁布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时隔27年,湖南省对《条例》全面修订,是加强政府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力印证。“这次修订,也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走向依法管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市委办(市档案局)档案管理科科长龙艳梅说。

    龙艳梅是今年全市档案集中检查工作的现场负责人。她介绍,往年我市实行抽查制,从全市130多家单位中选取部分单位上门检查档案工作,以5年为周期实现全市覆盖。而今年,检查团将受检单位划分为19个档案协作组,按组开展档案建设情况检查,变抽检单位为根据各单位档案目录进行集中抽检。

    谈及转变检查方式的原因,龙艳梅解释:《条例》规定,档案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列入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和要求向有关档案馆移交。市档案馆工作人员在整理各单位移交档案过程中发现了一个现象:一些单位被抽检后的两三年档案不齐全、不规范问题明显高于被抽检那一年。

    市档案馆接收征集科科长杨伟几乎每年参加全市档案检查工作,他说,往年上门检查的方式虽然查得更全更细,但效率低,一天最多检查3家单位。今年实行按目录集中抽检的方式,将六七家单位集中在组员单位进行集中检查,一天能完成10多家单位的检查,效率明显提升。

    “检查团现场帮我们找出问题、指导修改,我们还能跟其他单位同行交流,这种形式挺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陈一凡是第一次参加这种集中形式的档案检查,感觉既新颖又受益。

    龙艳梅说,往年半个月只能检查二三十家单位,现在两周时间检查团能完成全市130余家单位的检查。“减轻了检查团、受检单位的负担,还促使各单位档案部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释】

    长久以来,我市档案检查采取周期性抽查,虽有一定监督作用,但也容易让部分单位产生“过关即松懈”的心理。

    以协作组为单位集中检查,在提升效率、实现全覆盖的同时,也形成了常态化、动态化的监督压力,推动各单位把档案管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体现的是一种精细化、协同化的管理智慧。而让各个单位在比较中发现问题,在交流中学习先进,相比传统检查方式,新招更能激发内生动力,促进我市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检查方式的创新,正是我市档案系统积极贯彻《湖南省档案条例》,主动优化履职方式的一个生动切面。它启示我们:抓好一项工作要结合实际、创新方法,有效的监督检查离不开持续的压力传导与正向的协作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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