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检察官收到跨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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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李军 通讯员/李嘉欣) 近日,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选果,收到一件从湖北省枣阳市寄来的快递。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面锦旗,落款是交通肇事案当事人周某某。这是怎么回事?

    事情还得从今年7月14日说起。当天,周某某驾驶一辆半挂货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株洲某段时,因一时分心加上操作不当,与前方符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并导致连环事故。小型轿车驾驶人符某某、乘车人熊某某受伤,后排乘车人肖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到案后,周某某的忏悔里满是自责。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另外两名当事人分别负次要责任。

    案件移送至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张选果仔细审查案件证据,梳理事故责任认定的每一个细节,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与严谨性。同时,他积极与周某某及受害方家属沟通,向周某某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主动承担赔偿责任。

    考虑到周某某身在异地,张选果通过线上形式进行释法说理,有关法律文书也以邮递形式送达,最大限度为当事人节省往返时间及经济成本。

    在检察机关推动下,今年9月,周某某先后与肖某某家属、符某某及熊某某达成赔偿协议,取得对方谅解。11月6日,检察机关还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现场评议,一致认可案件办理的公正性。结合周某某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情节,检察机关当天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周某某寄来这面跨越数百公里的锦旗,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检察机关“法理兼顾情理”办案的认可。

    记者了解到,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虽然周某某的刑事责任依法免除,但该案已完成行刑反向衔接移送,行政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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