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纲 践行党校教师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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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中共株洲市委党校 张子威

    党校因党而立、因党而兴、因党而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保留原有框架基础上新增5条、修改66条,形成13章75条体系。每处调整直指关键问题,每项规定都是党校教师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的行动指南。学习践行《条例》是党校教师履职尽责、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站稳讲台讲政治,以“党校姓党”校准教学方向

    “党校姓党”是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更是党校教师安身立命的职业底色。《条例》将这一核心原则贯穿始终,不仅为党校办学定方向,更给教师教学立标准。党校教师的讲台,本质上是党的政治阵地,连接着党的政治建设与干部队伍培养。在备课授课时,不能仅停留在知识传授层面,更要把“党校姓党”的要求融入每一堂课的设计、每一个知识点的解读中。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案例分析,都要始终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展开,确保课堂内容与党的主张同频共振,让干部培训真正成为学员政治能力提升的“加油站”、思想理论建设的“主阵地”,帮助学员在学习中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站稳政治立场。

    二、深耕主业强担当,以“双向发力”提升教师质量

    “为党育才、为党献策”是党校的初心,对教师而言是核心任务与政治责任。“为党育才”需聚焦课程质量,打造精品课。一方面打磨党的创新理论课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拆解为贴近学员工作的小专题,用“身边案例+理论阐释”让抽象思想具象化;另一方面强化党性教育沉浸式体验,组织学员走进红色教育基地,结合《条例》“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要求开展研讨,让党性锤炼从“被动听课”转为“主动内化”。“为党献策”要让科研更有方向与实效。要将《条例》要求融入课题研究,一方面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选课题,形成服务决策、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报告;另一方面深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依托党校学科优势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内涵与价值,为理论创新贡献力量。

    三、带头践行抓落实,以“师者先行”推动《条例》落地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党校教师而言,《条例》不是束之高阁的“纸上条文”,而是要融入日常教学科研的“行动指南”。在“学习”环节,要主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只有自身悟透,才能在课堂上精准传递《条例》精神,引导学员深化理解。在“转化”环节,需立足教学科研主责主业,将《条例》要求细化为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举措,坚决杜绝制度与实践“两张皮”。在“督查”环节,既要主动配合党委履职检查,以督查为契机校准工作方向,更要以“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监督,及时反馈教学实践中的堵点问题与学员的真实建议,为《条例》落实的持续优化提供“党校教师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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