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李海洋 彭钰琰
深秋的湘江畔,渌口区淦田镇建宁村的清晨透着丝丝凉意。10月11日上午10点,平日宁静的村委会前坪渐渐热闹起来——渌口区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即将在这里开庭。国徽高悬,几张桌椅整齐摆放,构成一处庄严的审判区域。一场沉积17年的邻里借贷纠纷,即将在这熟悉的乡间得到审理。
案情并不复杂:2008年,原告易师傅借给邻居刘师傅3万元。之后刘师傅忘记还款,并随子女搬进城里,断了联系。无奈之下,今年8月,易师傅手持一张泛黄起皱的“欠条”,将老邻居告上法庭。由于缺乏转账凭证,两位当年的借款见证人,成为厘清事实的关键。
“法官同志,我们厂里请假不容易,本来还担心没法出庭作证。”一位证人略显局促地道出难处。正是考虑到证人出庭的实际困难,以及案件本身具有的普法意义,淦田法庭决定将庭审“搬”到村民身边。
法槌未落,调查先行。两位关键证人的证言清晰地证实:尽管字据上写的是“欠条”,但双方真实意图实为借贷。
“我们农村人文化不高,以为欠条和借条是一回事呢!”其中一位证人的感慨,道出了许多村民共同的法律盲区。
事实既明,法官喻涛并未急于判决。他看着这对做了几十年老邻居的当事人,语重心长地展开调解。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相处这么多年,没必要为这事伤了和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彼此都要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法官的话语如春风化雨,润泽心田。
法庭调查结束后短暂休庭,法官与村干部分头与双方沟通,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口。最终,在情、理、法的交融劝导下,冰封的关系渐渐消融。双方达成一致:被告于月底前一次性归还3万元。这场持续多年的纠纷,在乡亲们的见证下尘埃落定。
“法官同志,欠条和借条到底有啥区别?”庭审刚结束,一位旁听的村民迫不及待地提问。
“问得好!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直接证据,而欠条可能是因买卖、劳务、损害赔偿等形成的债务。”法庭干警顺势拿出准备好的普法宣传册,现场为村民讲解起来。
湘江水静静流淌,法治的种子,已在这片土地上悄然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