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春林 通讯员/何杏) 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与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自2025年起,鼓励基层工会为本单位会员的未成年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进一步为职工家庭减负。
通知显示,缴费范围限定为所在单位已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的在职工会会员;缴费对象为会员依法生育、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下(含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子女年龄超过18周岁的,不享受此项政策。
需要提醒的是,夫妻双方均为工会会员的,其符合条件的子女仅可选择在一方单位缴费或报销,每位子女每年仅享受一次年度缴费(或报销),严禁在夫妻双方单位重复享受。集中参保缴费期外的参保(如新生儿参保),原则上由会员个人先行垫付费用,待下一年度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由基层工会报销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部分需会员自行承担。
考虑到不同基层工会的实际情况,通知明确缴费标准可灵活调整:基层工会需按当年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设定额度,有条件的工会可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全额缴纳,也可与会员个人共同分摊医保费用;还能采取“事后报销”模式,为符合条件的会员子女报销部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金额。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多家单位的职工。“好消息,希望快点执行。”职工们说,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额度是400元每人,二孩家庭就可以省下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