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个集体、两名个人获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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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谭劲) 在10月15日召开的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湖南工业大学苗绣研究基地、芦淞服饰市场经理协会等2个集体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陈宇奇,炎陵县中村瑶族乡党委副书记盘建军等2名同志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工作主线,高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促进各民族经济文化互促共融,积极构建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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