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预警告知书巧解“民告官”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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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许心怡

    “法院的预警告知书就像一份‘体检报告’,既指出了我们执法中的问题,还告诉我们怎么改。”谈及芦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芦淞法院”)创新推行的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机制,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如是评价。

    这个新机制正在改变传统的“民告官”案件处理方式。最近,芦淞法院针对4起行政案件,向相关部门分别发出了《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通过精准指明被诉行政行为存在的瑕疵与败诉风险,为行政机关自查自纠提供了清晰路径。

    令人欣喜的是,这4起案件都得到圆满解决——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后,老百姓撤回了起诉,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实现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

    风险预警 彰显司法温度

    传统的行政案件审理中,法院往往需要经过完整的庭审程序后才能作出判决。而芦淞法院建立的败诉风险预警机制,打破了这一常规模式。

    2025年3月,环卫工人汤某某在工作期间因身体不适回家休息后不幸死亡,市人社局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法院审理认为,由于单位没有为环卫工人提供喝水、休息的场所,工人回附近家中休息应当视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原决定认定事实不清。

    在另一起类似案件中,曾某某的工伤认定申请也被驳回。法院指出,行政机关没有综合考虑工作性质、场所环境等因素,仅以没有打卡记录为由不予认定工伤,同样存在事实认定问题。

    法官深入了解后发现,这两个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逝者是家里主要经济来源。法院没有简单判决,而是发出预警告知书,详细说明问题所在。最终,行政机关主动撤销原决定,重新认定工伤。

    “我们不仅要判决公正,更要真正解决问题,将‘判到位’进一步提升到‘化解到位’。”芦淞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败诉风险预警机制采用“前端预警+主动纠错”的模式,显著缩短了行政争议的处理周期。这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群众打官司的负担,还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

    过罚相当 规范执法尺度

    行政执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特别是对企业处罚,关系到企业发展,必须把握好分寸。

    2025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对某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处以45万元罚款。法院审理发现,行政机关作出处罚时,没有充分考虑企业已及时整改、属于初次违法、已经认错道歉等情节,处罚幅度不太合理。

    发出预警告知书后,法院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参照相关规定适当减轻了处罚。这样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给了企业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不仅解决了这个案子,还为我们以后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有助于减少行政争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府院联动 协同化解纠纷

    2025年4月,市人社局对一起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受伤案件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审理过程中,法官没有局限于书面材料,而是亲自到事故现场勘查。结果发现:行政机关认定的交通事故途经方向与实际车辆行驶方向相反,导致作出了错误判断。

    随后,市人社局采纳了法院现场勘察认定的事实,自行纠正错误行政行为。

    “这个案子说明,行政审判不能光看材料,必要时要到现场查证。”承办法官深有体会地说。

    近年来,芦淞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意识,秉持“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通过预警机制搭建起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桥梁。

    “以前行政机关可能觉得法院是在‘找茬’,现在他们明白,这是帮助他们提高执法水平。”芦淞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发出预警告知书后,会与行政机关共同探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形成化解争议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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