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停用“亲情号” 株洲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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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张君) 因家庭矛盾,儿子擅自利用主卡权限,将父亲手机号码恶意停机,致其生活陷入不便。这个副卡手机号到底归哪方?近日,荷塘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场纠纷。

    父亲老张为方便家庭通讯,与儿子小张在某通信公司办理了主副卡套餐业务。双方约定,老张使用的号码作为小张主号码的副卡,由老张统一支付日常费用。

    该副卡号码长期由老张实际使用,并绑定了其个人银行、社交平台等账号,是其日常生活和社交的重要纽带。

    后来,父子二人因家庭矛盾导致关系恶化,小张便利用主卡人权限,在未告知老张的情况下,擅自向运营商申请将副卡号码报停。此举让老张与外界“失联”,日常生活和金融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经与小张沟通无效、向运营商申诉无果后,老张将儿子小张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自己为该手机号码的实际使用权人,并判令小张协助将该副卡号码变更登记至自己名下。

    法院审理认为,手机号码属于虚拟财产,既具备财产属性,也与特定人身密切相关,可视为一种用益物权,受相关法律保护。该副卡虽隶属小张的主卡套餐,但长期由老张个人使用并缴费,通信系统中也登记老张为使用者,故老张已合法取得该号码的使用权。

    小张作为主卡人,虽有权管理副卡,但行使权利应当善意、正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其因家庭矛盾故意报停父亲正在使用的号码,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侵害了老张的合法使用权,已构成侵权。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老张对案涉手机号码享有使用权,小张应配合将该号码变更登记至老张名下。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家庭成员在处理共有或关联财产(包括虚拟财产)时,应秉持诚信、友善原则,不得恶意损害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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