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共株洲市委党校教育长 易小龙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时代指引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作为党校人,我们要秉承“四心”,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将其贯彻落实到办学治校的具体实践中,推动株洲党校工作上新台阶,在推动株洲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更好彰显党校的独特价值。
一要始终坚守“党校姓党、对党忠诚”这一本心。党校是为立党、兴党、强党而创办的,党校姓党是党校与生俱来的基因。新《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党校姓党”为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将其作为贯穿《条例》修订的红线,并将其具体化、制度化。作为党校人,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政治标准,筑牢“党校姓党、对党忠诚”的本心,在办学政治方向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思想自觉,坚持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政治过硬上当模范、作表率,在做到“两个维护”上当模范、作表率。
二要始终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这一初心。“为党育才、为党献策”是党校的独特价值和不变使命。《条例》进一步凸显了这两大职责,对新时代“育才”提出了更高标准,要求党校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育才与献策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必须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实现双轮驱动。一方面,教学上要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能力培训,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增强培训的时代性、针对性、有效性。在提升学员履职能力之余,更注重锤炼党性修养,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另一方面,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创新机制,鼓励师生共同参与,把实践中遇到的真问题、总结的好经验转化为高质量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推出更多有分量、有价值、接地气的决策咨询成果,真正成为党和政府“想得到、用得上、信得过”的智库。
三要始终坚守“从严治校、质量立校”这一重心。办学质量是党校安身立命之本,“从严”则是提升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条例》将从严治校、质量立校作为基本方针和工作重心,体现了对党校办学规律的准确把握。我们必须深刻认识“质”与“严”对于办学水平提升的重要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办学工作。要重视对学员从严管理的把握,更要重视对教职工从严要求的引领,真正抓住教职工与学员两个主体、教与学两个环节,抓严学风、教风、校风,把从严治校的要求贯彻到党校办学治校全过程。要坚持质量导向,在优化教学布局、创新教学方式、加强学科建设、做强科研咨政、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优化管理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夯实党校发展根基。
四要始终坚守“系统观念、整合资源”这一慧心。《条例》首次将坚持系统观念列入党校工作需遵循的原则范畴,这就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视野和整体思维,有效整合资源,提升党校办学能力。要整合内部资源,促进教研咨、管理服务等环节资源共享和力量协同,形成合力,比如用好学员资源,将学员实践经验转化为科研咨政素材和课堂案例资源等。要整合系统资源,加强对县级党校的业务指导,推进党校系统在教学资源、师资力量、科研攻关、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协同,构建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整体优势。要整合外部资源,加强与党政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合作,柔性引进专家学者参与教研咨,吸收优质资源为党校所用,做到用系统思维和方法破解难题,推动党校工作整体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