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坚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明确:“科研工作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加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这为党校科研指明方向,党校科研需以“用学术讲政治”为魂,紧扣“在地性”与“有用性”核心,推动党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用学术讲政治”立根铸魂。党校是党的思想理论战线的重要方面军,科研讲政治绝非简单贴政治标签,而是要以“学术”为桥梁,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严谨的学术命题。如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需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多学科框架梳理理论渊源、逻辑体系与实践路径,通过数据论证、案例分析等学术方式讲透“大道理”,既坚守政治立场,又体现学术深度,杜绝脱离学术支撑的“空泛化”解读与偏离政治方向的“纯学术”研究。
靠“在地性”扎根实践。“在地性”是党校科研区别于普通高校科研的鲜明特征,《条例》要求关注现实问题,科研更不能闭门造车。市委党校科研工作,要立足我市实际,紧扣株洲脉搏,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研究目光投向田间地头、企业车间、社区一线。针对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培育、城市治理民生痛点、产业升级技术瓶颈等问题,深入调研收集一手素材,用株洲案例构建研究基础,让课题源于株洲实践,避免“隔空喊话”式抽象研究,确保科研内容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
以“有用性”彰显价值。“有用性”是党校科研的最终归宿,也是“在地性”研究的必然延伸,要求科研成果必须能服务决策、指导实践。一方面,将“在地性”研究转化为决策参考,如针对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形成含数据、分析、建议的报告,为政策出台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把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将本地案例转化为培训素材,助力党员干部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让“纸上成果”变为推动发展的“实际力量”,真正实现《条例》要求的“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党校科研需注重与教学深度融合,实现“学术政治”与“在地有用”成果双向转化。科研是教学的基础,教学是科研的载体。要建立健全互动机制:以教学需求定科研课题,如围绕“基层矛盾化解”教学难点开展信访案例研究;将“用学术讲政治”的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教学内容,用株洲本土的案例丰富教学素材,同时通过教学实践检验科研科学性与实用性,反哺科研优化,形成“科研支撑教学、教学反哺科研”的良性循环。
加强科研团队建设,是保障相关要求落地的关键。一方面,选派教师参与市里重大课题调研、基层挂职,提升“在地”调研能力与政治敏锐性。另一方面,邀请政府部门业务骨干、企业专家合作,弥补教师实践经验短板,打造兼具政治素养、学术能力与实践视野的团队。同时,健全科研激励机制,表彰聚集“在地性”、体现“有用性”、践行“用学术讲政治”的优秀成果,调动教师积极性。
《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党校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我们将以《条例》为指导,坚守“用学术讲政治”的核心特质,把握“在地性”根基,锚定“有用性”目标,通过强化教学科研融合、加强团队建设,开创党校工作新局面,为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贡献党校力量。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