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个多月 到手“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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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株侠同志:

    我今年22岁,是名刚毕业的大学生。今年2月至3月,在荷塘区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实习当主播。原来每天从下午2点工作到晚上11点,3月27日却改为晚上8点至第二天凌晨4点,要连续上4天班。我因不满工作时间调整与公司负责人发生矛盾,被移出工作群,且不能再打卡上班。此后,我多次催要工资,无果。

    市民 罗小姐

    知株侠行动:

    经核实,今年2月20日,罗小姐与荷塘区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签署《艺人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1年。根据协议,罗小姐可获得直播打赏收入。如净收入7万元以下,按15%由传媒公司分配给罗小姐。

    8月20日,记者与传媒公司负责人事工作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对方称罗小姐是自动离职;人社部门已经介入,问题已经解决了。当被问及罗小姐的工资发放问题时,该负责人表示不知情。罗小姐否认“自离”的说法。

    8月20日,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已受理罗小姐的投诉,罗小姐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维权。建议罗小姐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流水、结算单等),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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