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春林) 年休假可以跨年吗?年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进入7月,关于年休假的话题讨论居高不下。为此,记者采访了人社、工会等部门。
年假可休多久?
据了解,年休假的天数取决于职工的工作年限。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累计工作年限依法享受5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10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15天(工作满20年的)不等的带薪年休假。同时,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享受了寒暑假,还有年休假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明确,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年休假当年未休会“清零”吗?
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凌云解释,是否放弃年休假,决定权在于职工,企业不得擅自清零未使用的年休假。
休年假如何发工资?
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工作人员表示,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强调,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作为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各单位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并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