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姚时美
近日,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丈夫曾先生驾车发生事故后,对方车辆在四个月后才定损维修,并通过曾先生的保险理赔了6200元。其间,曾先生既未收到通知,也未签字授权,导致车辆下一年保费上涨。记者采访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财险”)和凯迪拉克4S店均承认违规操作。
事发四个月后定损
车主不知情
刘女士介绍,去年11月25日,丈夫曾先生开车向左变道时与一辆凯迪拉克发生刮擦,两车后视镜均有损伤。交警和中华财险到场后,认定曾先生负全责。
由于事故小,交警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建议双方自行协商。曾先生以为“各自修车”就能了结此事,便离开了现场。然而,今年4月初,曾先生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显示凯迪拉克车主贺先生已在4S店维修车辆,并通过曾先生的保险理赔了6200元。
“时隔四个多月才定损修车,谁能保证这期间车辆没有二次损伤?保险公司和4S店从未联系我们确认维修,甚至未经我们签字就完成了理赔,这明显有问题。”刘女士说。
凯迪拉克车主贺先生说,事故中他的车辆后视镜仅有一点刮擦痕迹,功能正常,起初并未打算维修,加上工作忙便没再理会。直到今年3月下旬,他将车送至4S店做保养时,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后视镜底座已损坏,建议更换整套配件,费用高达6200元。贺先生见维修费用较高,便决定向曾先生投保的中华财险索赔。
“整个流程都是4S店操作的,我只是等修好取车,对具体细节并不知情。”贺先生强调,他的车之后未再发生事故,不存在二次损伤。
没通知责任车主
两家公司认错
接受记者采访时,出勤交警表示,虽然事故车辆定损无法定期限,但通常会在几天至半个月内完成,“四个月后才定损确实不合常理”,且定损和理赔一般需通知责任车主,此案中曾先生完全不知情,显然存在问题。
中华财险株洲中心支公司相关负责人苏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定损员未按规定联系曾先生告知定损金额,属于违规行为,将接受内部处理。他还说,凯迪拉克4S店提交的《实物赔付确认书》和《委托维修协议》中,曾先生的签名系他人代签,同样违规。
凯迪拉克4S店负责人肖先生也坦言:“我们确实没通知曾先生签字,而是代签了,这是我们的问题。”
中华财险、凯迪拉克4S店与刘女士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
刘女士最初要求4S店退还6200元维修费到中华财险,以消除对曾先生保费的影响,但4S店拒绝,仅愿补偿相当于曾先生车辆上一年1200余元保费金额。后来,4S店与中华财险达成协议,由4S店退还维修费至保险公司,刘女士却要求退款至个人账户。
中华财险相关负责人苏先生表示,公司已尽力处理问题,并愿意承担刘女士的误工费和交通费,但她的诉求多次变化,公司难以满足。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强分析说,6200元维修费用并不是由曾先生支付,若曾先生从中华财险收取该笔费用,难以获得法律支持。他建议,刘女士夫妇可合理主张保费上涨损失及维权费用。
目前,中华财险和4S店均表示已积极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