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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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遇真

    有一年,我在长时间宅家过程中阅读了些搁置多年的书籍,它们有些在当时并没有使我产生触动,但在不久后,当我反思内心的得失,一种力量突然产生作用,就像某天一阵风吹过使你想到某个人某个场景,你意识到当时的某段话颇有深意。那些思考过的东西突然显现它们自身,我脑中的混沌闪了一下……曾经不解的地方,突然明朗了。

    读一些作品如阅自身,另一些则像铜墙铁壁阻隔着我,非常深奥难解,我的倔强使我不愿放下某些感兴趣的作品,我觉得读懂它们只是时间的问题。

    命运决定某些人必须读书,这是个连锁反应,阅读是消除焦虑的一种方式,是一个人难以说清的爱好。

    一开始读了卡内蒂,他的好三言两语说不清。又读了加缪的手记,加缪如此文学,如此哲学,且如此人性。从一个脆弱的个体来讲,哪怕天赋异禀智慧超群,也难逃被波诡云谲的命运所击打,人的意志无法改变很多事情,加缪44岁就顶戴实至名归之巨大荣耀,却在获诺贝尔文学奖仅二年多后惨死于车祸,读他的手记,我总会想起车祸中脖子断裂头颅穿过车玻璃的疼痛,我感到每个句子都跟着疼得冒冷气,他遭遇了太多痛苦,仅从文学中得到过解脱,他本应该再写四十年。

    有些书我会读十年,有的读一晚上,有些看完就忘了,当我想要在脑中回放那些名字、情节,但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像是一部电影,你永远记得这部电影,但却想不起它很多重要的情节,比如伯格曼的电影。

    我想要将他的电影看完,但时间有限,总在拖延,他那本《魔灯》也没有看完,一旦读完,我就更难分析他了,我不喜欢一种困惑笼罩我,使我不得安宁。等我又看了些他的自传,我脑中的茫然才少了一些,我思考的是他怎么如此深不见底,要看清他非得溺死在里头?现在他在我这儿更具象了,因为我逃避了那个巨大的混沌场,《魔灯》让我看到了他身上最像平凡人的一面,那种阴晴不定和神经兮兮,那种闷骚和嘀嘀咕咕。

    《伯格曼论电影》则是伯格曼的电影评论,虽说是评论,但语言接近很诗意的散文,而且饱含深厚的哲思。如果说在《魔灯》里他是个比邻居还要真实的平常人,口吻坦率,仿佛随时要暴跳如雷。但在《伯格曼论电影》中他把生活中鸡飞狗跳的一面抹去,只谈艺术,在这里他没有躯体,只有透明的灵魂,他是美神与艺术之神青睐的男子,一位博大的艺术家,一位出口即是真知灼见的哲人,最强烈的感觉是他的哲学性,他在《第七封印》中借骑士侍从的言论表达了自己,这段话是:“无论我们转向哪边,屁股永远都在我们身后!”其次他像个诗人。

    如果你想要知道一个全面的伯格曼,一个更生活化的伯格曼,你就读他的《魔灯》,那是自传,这本书泥沙俱下地呈现了一个复杂、世俗、怪异、深不见底、纯粹、直率、矛盾、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伯格曼,在某些时刻他几乎像是毫无顾忌的费里尼。你可以用无数的词语形容他,《魔灯》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不只是一道超凡脱俗的强光。

    约瑟夫·马蒂的那本《英格玛·伯格曼:欲望的诗篇》也相当好,很大程度上是在解读伯格曼令人沉醉的“欲望”与“诗意”。有一个傍晚我窝在床上看《芬妮与亚历山大》,看到中间我感到一种“电影之醉”,画面、人、故事,已经进入我的屋子。这是一种奇特的感觉,我惊叹它能让一个人的魅力放大到无法形容的程度。

    电影将我带入了另外一种文学,画面的文学,或从文字中脱身而出的神秘烟雾。

    我当然也在很多别的文本中读到强烈的画面感,有些诗是抽象的内在的,它只在一团漆黑中,而另一种,直接展开,但你看不到全部。

    最强的导演定然既是生活化的,也是哲人与诗人,只是二者的倾向度不同。导演比诗歌写作者更先在脑子里写诗,但不码出来,而是将那阵诗的烟雾转化为场景,文字负责解释,场景是独特的手势,在最伟大的镜头里,高明的作家也很难将其像翻译杰作那样翻译出来,你看到的永远是一部分。

    当个人的命运进入他人的命运,梦与诗的感觉就出来了,因为所有人的一生都连接着其他的生存,我们通常认为人生如梦,是自己的梦,昨晚重看《埃及艳后》,我发现她说出一句过去从未注意到的台词,她讲人生的梦是别人的梦,现在要进入自己的梦了(死),死亡就是自己的梦,而其他任何时候不过是活在别人的梦中,一切人的梦都是别人的梦,从群体中脱离才成为个体,但完全的个体只有死亡,当你将一样东西从东西这个概念中超脱出来,进入时间,进入日常的东西旁边,人与事物的生命就成立了,虽然个体与群体的复杂关系存在复杂的悖论,但人的“孤岛”感并不能逃避人最终必须在茫茫大海上与别的孤岛一起存在的宿命。现在看来这是我从四五个时长的《埃及艳后》中感到的最深刻之处,另外的动人之处是重情重义很专一的恋爱脑安东尼奥,他在这复杂之梦中如此正派坚定,只爱过一个人,属实是单纯得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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