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村老人 追回11.5万元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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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军

    通讯员/李嘉欣 何蓝敏

    “卡里的钱是我和老伴攒了半辈子的养老钱,我们从没在担保合同上签过字,钱就被莫名其妙地划走了!”此前,年过六旬的农村夫妇宋某彬、李某芬来到天元区检察院寻求帮助。近日,天元区检察院成功办理这起涉农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为宋某彬夫妇解除33万元不实担保债务,并为其追回11.5万元的养老钱。这一案件的妥善处理,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民生权益、打击虚假诉讼的决心和作为。

    莫须有的“担保”产生33万元“债务”

    事情始于2021年4月,宋某彬夫妇的儿子宋某乐在株洲某生态农业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公司)务工时,农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文找到宋某乐,想让他担任农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给予一定报酬。此外,张某文还要求他将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征信报告各复印一份。

    之后,农业公司以宋某乐的名义向某银行申请贷款,湖南省某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人。在贷款业务办理的过程中,有人冒用宋某彬夫妇的名义签订了反担保合同。因贷款逾期未还,湖南省某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宋某彬夫妇追偿33万元,并将二人起诉至法院。

    两位老人对担保一事毫不知情,未到庭应诉。法院缺席判决后,强制执行了他们的银行存款11.5万元。

    调查发现签约并非本人、签名也是伪造

    2023年11月,宋某彬夫妇眼看银行卡里攒了半辈子的养老钱被划走,走投无路的他们来到天元区检察院求助。

    天元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吴兴宇调阅原审卷宗时,发现案件中的关键证据均为复印件,且未经实质性质证,疑为虚假诉讼。

    调查中,吴兴宇实地走访贷款银行和担保公司,发现签订担保合同档案中的人物影像图片并非宋某彬夫妇本人。

    经专业笔迹鉴定机构鉴定,证实合同上的签名确系伪造。进一步调查还发现,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明显不符,这表明贷款的流向存在违规操作。而且,宋某彬及李某芬二人未授意委托他人代为签订合同,整个担保行为完全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2024年5月28日,天元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24年6月12日,法院裁定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对原判决的执行。

    最终,案件经过再审程序,原判决被撤销并改判,明确宋某彬、李某芬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就已经执行的款项进行了执行回转,成功为老人挽回了损失。此外,对于冒用两位老人名义签名的有关人员,检察机关也已将线索移交至有关部门。

    以案促治,司法防线进一步筑牢

    为防范类似案件的发生,天元区检察院已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强化涉农信贷业务监督,推动建立“双录”面签等规范化流程。

    天元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源表示,天元区检察院后续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虚假诉讼快速反应机制。同时,还将探索建立涉农金融纠纷防范机制,定期分析研判风险点,推动形成“检察+行政+行业”的协同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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