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京艳: 把平凡工作做到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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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峰区法院刑事庭书记员罗京艳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圆

    通讯员/周子熙

    从2009年至今,十六载时光匆匆,石峰法院的罗京艳将青春深深融入司法事业,在民庭、刑庭的书记员岗位上,以高质量的百万字笔录、数千册卷宗,诠释着新时代司法工作者的匠心与坚守。

    “刚踏入法院大门时,紧张与兴奋交织,就想着一定要把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极致。”谈及初入法院的场景,罗京艳的眼中依然闪烁着炽热的光芒。刑事审判工作的挑战,在她初涉刑事案件时便显露无遗。刑事案件庭审节奏紧凑,控辩双方交锋激烈,每一次庭审都是一场不容有失的“硬仗”。每次开庭前,罗京艳都会化身“细节控”,一头扎进卷宗里,精准把握案件重点、难点与疑点。

    今年,一起复杂刑事案件先后开庭5次,仅庭审笔录就长达上百页。对此,罗京艳耐心细致地进行分类、排序。“整理卷宗虽是琐碎工作,但每完成一份,内心就多一份踏实。这些卷宗承载的不仅是案件信息,更是司法公正的生动注脚。”罗京艳说。

    工作中,罗京艳不仅是踏实肯干的“老黄牛”,更是善于思考的“创新者”。“规范刑事案件流程,能让大家工作更高效、更有序。”带着这样的想法,她利用业余时间查阅海量资料,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验,主动协助庭长梳理、制定刑事案件主要流程,对15个主要流程节点进行了细致入微、规范详实的说明。“罗京艳业务能力突出,工作勤勉尽责,是刑事审判辅助工作的骨干力量!”刑庭庭长谭姣对她称赞有加。

    十六年来,罗京艳凭借出色的工作表现多次荣获“先进个人”称号。她就像一朵在司法沃土中默默绽放的花朵,不争不抢,却用自己的芬芳与坚持,为法治建设画卷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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