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先生给电动车扫码充电时,跳出弹窗广告。记者/姚时美 摄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姚时美
【呼声】
市民袁先生:我扫码给电动车充电时,遇到无法关闭的弹窗广告,稀里糊涂买了一份保险。现在弹窗广告泛滥,听说很多人像我一样中招了,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调查】
扫码必跳弹窗广告
多人被“套路”
袁先生告诉记者,4月初,他在株洲市三三一医院门口人行道上的充电桩扫码充电时,手机屏幕立即弹出广告页面。
“当时阳光刺眼,我根本看不清广告内容,找不到关闭按钮。”袁先生说,他误以为需要绑定银行卡付费充电,便按照广告页面中的提示,输入了姓名、手机号等信息,并付了款。
操作完成后,才发现自己误购了一款名为“泰康百万医疗险”的商业保险,首次扣费0.6元,后续每月还要扣费,总计需1000多元。
“我30多岁都被套路了,老年人岂不更容易中招?”袁先生说。
相关投诉还有不少。王先生在停车场扫码支付时,误点弹窗广告,购买了30元移动增值业务;邓先生给电信手机号码充话费时,被弹出的抽奖广告诱导,购买了20多元流量包;罗先生扫码支付时,误点弹窗广告,购买了29元联通增值业务。
袁先生认为,还有许多市民遭遇过类似情况,只不过看在扣费金额小,嫌麻烦,未予追究罢了。
记者了解到,在外地因误点弹窗广告,致使个人损失较大的案例,常有发生。据红星新闻报道,天津一市民轻信网贷弹窗广告,不仅没办到贷款,还遭遇电信诈骗,反而被骗2万元。据上海警方通报,多人手机解锁时自动弹出广告,且发现关闭按钮被隐藏,共计损失20多万元。
弹窗广告多如牛毛
关闭按钮形同虚设
弹窗广告是否真的难以关闭?记者近日在城区多个充电桩进行了调查。
记者扫码“街电充电桩”后,手机屏幕立即弹出“泰康百万医疗险”广告,几乎占满整个页面。点击任意位置都会跳转至购买页面,而关闭按钮仅以细小的灰底白字“跳过”字样隐藏在左上角,除非精准点击,否则需等待5秒才能自动关闭。
记者发现,“驴充充”“闪开来电”等平台也存在类似问题:弹窗广告强制弹出,一键关闭按钮位置隐蔽且颜色淡化或字号过小;部分广告过了自动关闭时间仍不关闭,需二次点击关闭按钮;广告内容涵盖保险、会员充值、网贷等,稍有不慎即被诱导消费。 此类问题不仅存在于充电场景,消费者扫码停车、使用微信小程序及点击App时也会频繁遭遇,其关闭按钮同样形同虚设。
多方受益,处罚过轻
“消费者频频投诉,让我们也很气愤。”“闪开来电”充电桩平台株洲代理商汪先生说,实际上,代理商每年获利仅几十元,绝大部分收益被广告商、广告经营商、平台运营商等上游平台拿走了。
“驴充充”相关负责人黄先生透露,充电桩、停车场等平台运营商不直接参与运作弹窗广告,而是由广告商和腾讯微信广告合作,对广告内容、页面设计把关,在消费者充电扫码、停车扫码时,广告就会弹出。广告获利模式为:广告商通过弹窗广告引流获利,并向腾讯微信广告支付广告费,腾讯微信广告再向各充电桩、停车场平台支付广告费。
汪先生和黄先生所言是否属实?记者先后跟涉事企业“街电充电桩”、泰康在线保险公司、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联系过,均未得到正面回应。
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平台注册地在外地,在株洲并无分支机构,消费者只能通过拨打电话维权,效果并不理想。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12315平台共接到过20多起相关投诉,相关部门也作出过责令整改、退费等处理,其中部分消费者索赔的要求被拒。
市民罗女士认为,目前对弹窗广告违法行为的处罚过轻,震慑不大,只会让广告商更加肆无忌惮。
记者查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弹窗广告要显著标明“广告”和关闭标志,确保弹窗广告一键关闭,而且全国多地有具体实践。
北京在3621家停车场推出“安心码”,禁止推送弹窗广告;重庆推出停车缴费“纯净码”,让消费者直接扫码缴费;深圳出台商场停车场扫码缴费服务公约,通过行业自律,不向消费者推送弹窗广告。
【声音】
市民罗女士:商家变相强迫消费者浏览、点击广告并诱导购买服务,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应严管重罚,否则还会有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驴充充”平台:我们的管控权限有限,仅限于与腾讯微信广告和广告商加强联系,协助处理好消费者投诉。
天元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市场监管执法面临两难的局面,一方面现行法规未明确“一键关闭”的具体标准,导致广告商钻空子;另一方面,为优化营商环境,对类似问题处理,多以责令整改为主,但对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我们决不手软,将从严处罚。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强:弹窗广告在消费者非自愿情况下弹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通过诱导手段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遭遇侵权后,可对弹窗广告页面截图或录屏,保留支付记录,向12315平台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维权,但要彻底解决弹窗广告侵权问题,有待于完善立法,如弹窗广告发布必须征得用户明确同意,从源头约束滥发广告行为。
【记者手记】
弹窗广告误导消费者,事件虽小,但影响不好,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理,乱象势必会蔓延下去,让更多群众“上钩”“入套”。
勿以善小而不为,群众利益无小事。弹窗广告关乎群众切身利益,虽然监管难度大,但执法部门不能望而却步。
电诈是新型犯罪,曾一度肆虐国内。犯罪嫌疑人远在国外,执法打击很难,但面对受害人的诉求,警方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克服跨区域甚至跨境执法的现实困难,建立异地协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精准出击,重拳整治,从而遏制了电诈乱象。这对整治弹窗广告乱象,具有借鉴意义。
执法部门应勤为、善为,创造性地解决执法中遇到的难题,维护广大群众利益,擦亮“幸福株洲”温暖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