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上诉人在看守所接受审判。 通讯员供图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罗兰 王亮) 11月9日,市人民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同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地见效。
据悉《办法》共建立了4方面具体衔接机制,包括线索移送、磋商程序、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联席会议制度等15条内容。
《办法》中规定,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可相互移送线索,双方对各自办理的生态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应及时相互通报,并视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是否终止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或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避免出现一案多头索赔。明确检察机关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和支持起诉的范围、程序,并细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专业咨询、技术鉴定等方面协作配合的办案方式。明确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行政机关在实施应急处置、环境监测等监管职责中不依法行使职权的,应依法督促行政机关整改。
《办法》中还规定,行政机关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工作,针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修复生态环境时,行政机关可邀请检察机关参与监督,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共同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难题。
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运用衔接机制指导办案实践,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时与行政机关相互协作配合,用更优质高效的司法实践守护株洲的青山绿水,服务株洲的生态文明建设。
利剑出鞘,反诈利民 茶陵公安全力守护百姓钱袋子
新时代县域警务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齐卫国
通讯员/杨超
今年以来,茶陵公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云剑行动为指引,创新践行“三个三”反电诈新模式,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动构建“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新格局,全县共刑拘涉电诈犯罪嫌疑人113人,破案50起,为群众挽回损失20余万元,打出了茶陵公安新速度、新力度,打防质效明显提升。
优化三大流程,联手保平安
科学设置“专业处置、集中研判、合成作战”电诈案件处置三大流程,充分发挥传统侦查手段与现代科学技术结合的威力,实现最大程度防止发案和减少损失。
建设升级,科学处置。强化反电诈中心建设,配备专业的研判队伍,着力整合资源,强化金融、电信等多部门协作,优化警情筛查、数据分析、预警防控、线索筛查、大案攻坚等实战流程,形成处置合力,力争在与犯罪分子的“时间竞赛”中赢得主动。
综合研判,科技强侦。由反电诈中心牵头,构建多警种多部门联动作战的7×24小时全天候工作机制,以大数据深度应用引领研判侦查,对全县电信诈骗案件警情进行集中研判分析,将研判线索及时推送办案单位,不断提升专业打击能力。
协同作战,集约打击。紧盯案件新变化,实现部门联动、数据同步、资源共享,积极协同多部门加强合成作战机制,强化团伙打击,对贷款、刷单、“杀猪盘”、冒充客服等高发类诈骗犯罪实施集群打击,对黑灰产犯罪重点打击,坚决斩断技术链、网络链、资金链。
紧盯三个目标,谋划新作为
以“群众不上当、诈骗电话打不进来、被骗的资金汇不出去”为目标,打好“打防治”组合拳,坚持“侦查打击、防范宣传、综合治理”三管齐下,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起猛烈攻势,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快速增长势头。
全警联动,重拳出击。瞄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茶陵县公安局党委全面部署,各单位迅速行动,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大清查行动,严密社会面管控,全力以赴快打处、早防范、控发案、降损失,形成高压打击态势。截至目前,成功侦破7起20万以上电诈案件,紧急止付挽损300万余元,并打掉一个长期为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人员转移上千万涉案资金的洗钱“跑分”犯罪团伙。
整合资源,扩展防线。采取“线上+线下”的宣传模式,从身边人身边事入手,在微博、微信、抖音官方账号发布反诈周报、打击动态、App推广、劝返通告,同时深入机关、社区、企业、校园发放宣传单、投放电子屏宣传、举行讲座,宣传覆盖面日益扩大。
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依托联席会议制度优势,着力构建起“党政主管、综治主导、行业主责、公安主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公安、银行、运营商、邮政等部门数据交互和技术共享,全面加强涉案或可疑账号清查,建立快速预警机制,强力惩戒“两卡”失信人员,不断提档整治力度。
构筑三重防线,织密安全网
聚焦止损控案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群体防、技术防、精准防”三方面入手,以防为先,以快制快,研判前置、系统联动,初步构成全要素融合、全手段聚合的“大侦查”格局。
群防共治,全面覆盖。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主动作为,成立村社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四位一体”的反诈力量,围绕高发案件类型、宣传防范技能开展宣传,不断提升处置能力,扩大宣传面。
技术保障,提前预警。引入集反诈宣传、预警、回访于一体的“金钟罩”防范系统,精准拦截各类涉诈信息进入群众手机,一旦发现可能会受骗的群众,及时推送预警信息,争分夺秒开展分级分类预警劝阻,快速阻骗。
策略精准,高效防控。常态研判高发案件和易受骗群体,针对“刷单类、贷款、冒充客服”等高发电信诈骗案件类型及易受骗人群年龄分布、性别特点等情况,综合分析原因,分类制定防控措施,深入开展重点案件、重点人群靶向宣传,提高防骗“免疫力”。
许爱民、吴增明等25人 涉黑案二审宣判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贺天鸿 通讯员/林华 周子熙)11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爱民、吴增明等25人涉黑案作出了二审判决。
据悉,醴陵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1日对许爱民、吴增明等25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许爱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增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3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和一年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许爱民、吴增明等10名被告人不服,向市中院提起了上诉。
市中院依法受理该案后,及时选派业务精湛法官组成五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在全面仔细查阅全部卷宗的基础上,依法讯问了各上诉人,充分尊重并保障辩护律师各项权利,听取了各辩护人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依法决定不开庭审理。
市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但上诉人许爱民犯虚开发票罪量刑情节及量刑适用法律错误,原审被告人彭满英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并处罚金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以纠正。遂依法对上诉人许爱民、原审被告人彭满英依法予以改判,其中对上诉人许爱民犯虚开发票罪的量刑部分“有期徒刑二年”,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维持其他罪名的定罪量刑部分、虚开发票罪的定罪部分及数罪并罚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原审被告人彭满英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量刑部分改判不予并处罚金,维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定罪量刑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维持该案其他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一审的定罪量刑及财产处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