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法治株洲建设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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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26日,在醴陵市泗汾镇何田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义诊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株洲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咨询、办理业务。

    7月13日,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公共法律服务区域一体化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

    青少年模拟法庭。

    7月12日,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优化环境在行动”法律座谈会,为企业主把脉问诊,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周圆 通讯员/傅南 沈蓓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是维护法治、止纷化争、促进和谐。近年来,株洲市司法局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队伍能力水平,一步一个脚印,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抓落实、促成效,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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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力服务大局

    充分彰显职能作用

    法治建设,立法先行。今年9月市委书记曹慧泉组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部署株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该局结合株洲实际和市民立法需求,推进行政立法精细化。通过召开立法座谈会、立法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株洲市司法局和立法承办部门广泛征求立法意见建议,推进地方立法。《株洲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与产业引导条例》已由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2日通过,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批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一审。

    着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开展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联合市委编办对全市乡镇权责清单和执法目录清单进行梳理,经合法性审查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株洲市乡镇(街道)执法清单》,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乡镇赋权工作。印发《株洲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及时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市专项整治办成立暗访组,对一些反映突出、举报频繁、民生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暗访。对举报投诉和暗访发现的问题,市整治办和监督问责组及时进行会商,根据问题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区分为直接查办问题、重点交办问题和一般交办问题,及时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做好交办问题的处理,在15日内按时保质办结。在人民日报(人民号)、今日头条、株洲网等新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充分运用“智慧岛”、出租车顶、市城管局大型户外电子广告牌等载体,滚动播放相关信息,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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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风险防控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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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贴百姓新需求

    践行服务新理念

    长株潭营商环境一体化建设加速推进。今年7月13日,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签订《公共法律服务区域一体化合作协议》,三地司法行政部门将从联合构建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合作、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搭建公证协作办理平台、建立司法鉴定资源共享机制、强化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建立仲裁协作机制、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等八个方面实现深度合作。

    多元调解积极主动。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批复同意成立株洲市银行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株洲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的对接联动工作。建立行政调解工作社会参与机制,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组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专家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行政调解工作。

    提升仲裁工作质量,仲裁惠民成效显著。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制定出台《株洲仲裁委“优化民企营商环境 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仲裁服务,积极贯彻落实惠企政策,截止目前共为4起涉企案件减免仲裁费32051元。严格执行《仲裁规则》等涉裁程序工作规定,严格文书送达、案件审理,加大仲裁调解力度,对调解结案的,催促义务人主动履行,对于拒不履行的,出具《执行证明》等资料,由胜诉方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中小投资者快速兑现胜诉权益。

    公证统筹协调推进。高度重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主动与法院对接,交流公证机构和人民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讨论工作部署,不断推进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市国信公证处与天元区人民法院签订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框架合作协议》,以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为切入点,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讼外方式解决纠纷。组建“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队”,在天元区人民法院成立“公证调解室”,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从2020年7月26日起至今,先后组织了91场家事纠纷调解案件,调解成功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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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足服务新方向

    提供热忱新服务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株洲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株洲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引领法治株洲建设。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出台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实施方案、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确保良法善治。深化行政执法乱象整治,集中整治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机械性执法、逐利性执法四种执法乱象。成立株洲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完成行政复议法律专业人才遴选,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力度。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扣全市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和全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提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围绕重点项目、重大改革、重要举措,加强政府合同签约前合法性审查,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集中活动。

    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对接乡村振兴法律需求,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润三湘·株洲”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八五”普法,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发挥司法所、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贴近群众优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提高强制隔离戒毒质量,帮助特殊人群顺利回归社会。

    栉风沐雨志弥坚,铁肩担道路犹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和全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的重大决策部署,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更好服务株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律师制度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积极处理政府法律事务,当好政府法律顾问。选聘了新一届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和专项法律服务机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常务会议议题)、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率均达100%。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题69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86条。审查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18件,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文13件,其他文件5件,提出意见建议60余条,审查率100%。对4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三统一”管理,予以登记39件,不予登记1件,4件因程序不到位或者资料不完善等问题退回相应部门要求补充完善后再送审。收到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2件。受理并审查政府合同34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50条;受理法律事务39件,出具意见71条。在全市开展政府合同专项清查行动,完成2016年1月1日至今64851份合同的建档清查工作。

    行政复议多元联动,创造法治保障环境。顺利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挂牌成立株洲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台《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了《株洲市司法局关于选聘株洲市人民政府第一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的公告》,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与配合,通过组织当事人和解,调解机构调解,以及诉前调解等渠道,多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互联网+”工作,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市本级推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45条,包含证明材料73个;各县市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共108条,涉及证明材料153个。制定《株洲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的意见》,梳理“包容免罚清单”136项,助力更多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的统筹指导,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强化部署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确保工作有序有力落实。对本单位的涉企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优化涉企事项申报材料查找症结问题进行分析,积极对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国投集团,在“诸事达”App中开设法律援助功能版块,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列入“诸事达”,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知晓度,真正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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