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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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醴陵市人民政府批准,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1]网挂第212号长庆街道办事处珊田村27714.13商住用地(商业占比≤25%)17308646.8190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M 。

    [2021]网挂第213号长庆街道办事处珊田村44173.45商住用地(商业占比≤25%)276013782.12100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M 。

    [2021]网挂第214号泗汾镇林田居委会21456.47住宅用地8404196.8940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M 。

    [2021]网挂第215号板杉镇长坡口村2461.32住宅用地90431.2210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M 。

    [2021]网挂第216号茶山镇长沙岭村46007住宅用地16508216.858070年 容积率:≤2.5;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M 。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1]网挂第212、213、214、215、216号申请人可于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25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1]网挂第212、213、214、215、216号均为2021年11月18日8点起至2021年11月25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1]网挂第212号2021年11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9时止;[2021]网挂第213号2021年11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9时15分止;[2021]网挂第214号2021年11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9时30分止;[2021]网挂第215号2021年11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9时45分止;[2021]网挂第216号2021年11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10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21]网挂第212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2.[2021]网挂第213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3.[2021]网挂第214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4.[2021]网挂第215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5.[2021]网挂第216号

    (1)竞得者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半年内缴清余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由醴陵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3220268(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1]网挂第225、226、227号

    经茶陵县人民政府批准,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1]网挂第225号云阳街道前农社区41431.49㎡(约62.15亩)(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19791.44㎡(约29.69亩)B地块用地面积21640.05㎡(约32.46亩)居住用地(85%以上)可兼容商业用地(15%以内)1716857750万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2.2以内;建筑密度:30%以内;

    绿地率:30%以上;

    建筑限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及建设控制地带建筑高度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执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外建筑最高高度(A地块54米,B地块36米)。

    [2021]网挂第226号利民办事处桥边村和马江镇长联村131228.23教育科研用地1318658850万50年 容积率:0.8以内;建筑密度:30%以内;

    绿地率:32%以上;

    建筑限高:檐口高度24米以内。

    [2021]网挂第227号茶陵县云阳街道东山坝村34209.56商业用地(酒店)1242620950万40年 容积率:1.5以内;建筑密度:40%以内;

    绿地率:25%以上;

    建筑限高:24米以内。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1]网挂第225、226、227号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25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1]网挂第225、226、227号均为2021年11月18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5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1]网挂第225号2021年11月18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12:15时止;[2021]网挂第226号2021年11月18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12:30时止;[2021]网挂第227号2021年11月18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12:45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1]网挂第225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项目A地块报批红线内、规划红线外预留一条6米宽的公共通道(四址以自然资源局规划和放线为准),由竞得人负责施工建设并承担全部费用,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给茶陵县人民政府。

    5.由于该宗地属于历史文化名城片区,项目开发建设须与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建设要求相结合,不得违规开发建设。

    6.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5月8日出具的《茶陵县2018年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二)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4号)》要求实施。

    7.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2021]网挂第226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8月2日出具的《茶陵县职业中专(一期)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20号)的要求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2021]网挂第227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由于该宗地属于茶祖城片区与云阳山自然保护区范围,竞得人对项目开发建设须严格按照2021年5月8日出具的《茶陵县2018年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地块二)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9号)》要求实施,并与茶祖城、云阳山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要求相结合,不得违规开发建设。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茶陵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5213716(土地利用科)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21]网挂第221、222、223、224号

    经茶陵县人民政府批准,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21]网挂第221号茶陵县新城区52833.6居住用地80%以上可兼容商业用地20%以内126801268050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2.5以内;建筑密度:30%以内;

    绿地率:20%以上;

    建筑限高:建筑高度为80米以内。

    [2021]网挂第222号茶陵经济开发区三园区16036.438工业用地530530550年 容积率:1.5-2.5以内;

    建筑密度:35%-45%以内;绿地率:20%以上;产业类型:电子产品生产;

    建筑限高:檐口高度24米以内。

    [2021]网挂第223号茶陵县朝阳街与犀城大道交汇处473.2居住用地51%以上可兼容商业用地49%以内2382385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3.85以内;建筑密度:95%以内;

    建筑限高:建筑高度为20米以内。

    [2021]网挂第224号利民办事处桥边村5543.94商业用地(60%以上)、可兼容住宅用地(40%以内)241120510 商业用地:40年

    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2.5以内;建筑密度:35%以内;

    绿地率:20%以上;

    建筑限高:檐口高度60米以内(其中50米以上建筑面积占比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50%)。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21]网挂第221、222、223、224号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25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21]网挂第221、222、223、224号均为2021年11月18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5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1]网挂第221号2021年11月18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11:15时止;[2021]网挂第222号2021年11月18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11:30时止;[2021]网挂第223号2021年11月18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11:45时止;[2021]网挂第224号2021年11月18日8时起至2021年11月29日12:00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1]网挂第221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茶陵县人民法院东南侧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30号)》的要求实施。

    5.竞得人按照最后敲定的水渠优化方案进行设计,并按照县水利局批复的设计方案予以施工建设,设计及建设施工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红线外水渠规划设计及建设施工费用由县财政局负责。同时,竞得人动工开发建设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房屋安全。

    6.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2021]网挂第222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茶陵县经济开发区三园区C-SYJ-39-1用地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26号)》的要求实施。

    5.、为加强对入园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管理,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应与茶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入园合同》,否则成交无效,所造成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6.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三)[2021]网挂第223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茶陵县林业局南侧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29号)》的要求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2021]网挂第224号:

    1.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并完成土地出让成交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

    2.土地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剩余50%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竞买意向单位在竞买过程中应对本宗土地进行实地勘踏,并完全知晓土地现状情况,对按现状交地无异议。

    4.竞得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8月2日出具的《茶陵大道西侧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18号)》的要求实施。

    5.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5(资源交易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

    湖南CA办理咨询电话:0731-28681394(CA办理窗口)

    茶陵市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5213716(土地利用科)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协字第037号

    位于茶陵县虎踞镇高水村的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虎踞清管站)宗地一宗公用设施用地的出让方案已经茶陵县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你中心可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进行网挂交易。

    主要内容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协字第036号

    位于茶陵县下东街道儒仕坪村(茶陵监狱)的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茶陵分输站)宗地一宗公用设施用地的出让方案已经茶陵县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你中心可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进行网挂交易。

    主要内容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协字第035号

    位于茶陵县思聪街道三华村的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3#阀室)宗地一宗公用设施用地的出让方案已经茶陵县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你中心可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进行网挂交易。

    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茶陵县虎踞镇高水村土地级别城镇基准地价范围以外土地面积2411.77㎡(约3.61亩)出让面积2411.77㎡(约3.61亩)容积率0.5以内建筑密度20%以内建筑限高建筑物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构筑物高度18米以内绿地率/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出让年限公用设施用地: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衡炎分公司 出 让

    起始价

    出让价确定为102万元(28万元/亩) 其他

    交易条件

    1、受让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虎踞清管站)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25号)》的要求实施和《2021年县土地管理委员会第3次会议纪要(茶土发[2021]3号)》。

    2、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土地位置下东街道儒仕坪村(茶陵监狱)土地级别城镇基准地价范围以外土地面积4230.2㎡(约6.34亩)出让面积4230.2㎡(约6.34亩)容积率0.5以内建筑密度20%以内建筑限高建筑物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构筑物高度18米以内绿地率/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出让年限公用设施用地: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衡炎分公司 出 让

    起始价

    出让价确定为241万元(38万元/亩) 其他

    交易条件

    1.受让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茶陵分输站)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24号)》的要求实施和《2021年县土地管理委员会第3次会议纪要(茶土发[2021]3号)》。

    2.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土地位置茶陵县思聪街道三华村土地级别城镇基准地价范围以外土地面积729.5㎡(约1.09亩)出让面积729.5㎡(约1.09亩)容积率0.5以内建筑密度20%以内建筑限高建筑物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构筑物高度18米以内绿地率/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出让年限公用设施用地: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衡炎分公司 出 让

    起始价

    出让价确定为39万元(35万元/亩) 其他

    交易条件

    1.受让人须严格按照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3#阀室)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茶规通【2021】23号)》的要求实施和《2021年县土地管理委员会第3次会议纪要(茶土发[2021]3号)》。

    2.由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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