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章
【广告收入多少,用在哪里,业主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双11福利提前抢,花11元得111元红包”“靠近XX学校,有房出租,就找XX”……如今,这样的小区广告举目皆是。小区广告到底谁说了算?最后的收益又去了哪里?
大大小小的广告牌,单算收益没多少,七七八八加起来也不是小数目。其中,尤以道闸广告和电梯广告投放的性价比最高,业主在封闭的电梯里,很容易被这些广告夺去眼球。而这两处区域的广告投放和收益,恰恰是小区业主和物业矛盾最为集中、争执最多的敏感区域。
如有的小区业主压根儿没听过这项收益;有的虽然知晓,但这笔公共收益交由物业公司代管,在真金白银的诱惑下,不少物业服务公司就动了歪心,偷偷摸摸将收益占为己有。不少业主即便不满,也碍于时间、精力等各种因素没有细究,一来二去,小区广告管理就稀里糊涂。
在小区投放广告,到底谁说了算?当下,我国法律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物业要接广告,必须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广告收入多少,用在哪里,业主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笔者认为,在小区广告管理上,业主不仅不应成局外人,而且应该成为第一收益人。物业公司作为“大管家”,要担起责任、搞好服务,把该说的话说清楚,该办的事办明白。
本报曾报道过,芦淞区建宁街道西海龙苑小区的住宅楼中共有6部电梯,每年的电梯广告收入为1.8万元。近年来,小区出现的整体改造工程等“小修补”,没有动用原本的物业专项维修金,正是用包括电梯广告收入在内的经营性费用予以扣除,获得了业主的点赞。
如此看来,在小区广告经营问题上,现行法律已经厘清物业和业主的权利边界,也有小区作出了积极尝试。只有多方携手、尽责尽职,小区里扯皮的糊涂账才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