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公司是当下 共治社会的要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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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雄 刘桂新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面依法治党、治国和共同善治社会的重大深远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下,如何构建中国化特色的公司法?其对国有控股公司治理实践有何指导价值的方案?株洲工业大学陈长明教授等新近出版的《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机制研究》做了大胆探索,并作出有相当前瞻性的趋势判断。

    公司治理是公司制度之基、现代企业制度架构之核,是优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主要任务。2021年进入混合所有制改革攻坚克难关键期,善治企业必须完善机制治理与合规管理体系。总结改革得失,尤其要吸取“海航式困境”教训,选择合适战略伙伴和混改路径模式,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制衡机制、探索党建参与和谐共同善治企业。

    以党建引领提升治理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指出,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中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机制研究》一书提出将党建融入企业治理各个环节,培养党领导下忠诚卓越的企业家队伍,营造公司企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坚持管理创新与党管干部原则。

    精准提炼国有控股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机制研究》一书提炼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制度设计与公司治理的现实运行脱节;二是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当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公司治理中缺乏对控股股东应有的重视;三是公司治理责任主体的界定并不清晰,存在重集体责任、轻个人责任的现象,淡化了具体的行为责任。总体来说,我国的公司治理规则看似完善,但运行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公司治理最大的问题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对企业实践进行考察。

    提出了解决若干相关问题的前沿性见解

    中国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的问题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需要通过中国企业治理的本土化创新来解决。《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机制研究》一书,致力于研究我国国有控股公司治理机制创新的本土化方案,提出了若干相关问题的前沿性见解。例如,针对我国股份公司治理机制的制度性缺陷——未能建立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提出未来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使股东大会的权力真正落到实处,真正将股东大会确立为绝对高于董事会的“权力机构”。针对董事会与经理层结构不合理不顺畅的问题,强调要做优董事会,从本质上促进董事会权力的实化,以形成高效率的董事会。因此,一方面要理清董事会与股东会、监事会的关系,另一方面需要对我国传统的董事会架构进行公司现代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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