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个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 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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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漆小丽 段凯

    7月中旬,市河长办按照《关于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结合二季度年度考核工作,派出3个工作组,对10个县市区申请验收的45个乡镇(街道)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自主申报、资料评审、现场复核和集体评议,市河长办主任办公会审议决定,天元区嵩山路街道、炎陵县水口镇、茶陵县利民办事处等43个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攸县皇图岭镇和芦淞区庆云街道未通过验收。

    标准化验收

    通过单位将获奖补激励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河长制工作基础,我市从2020年开始开展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其中2020年验收标准化建设乡镇(街道)33个。

    通过标准化建设,各基层河长办工作成效取得了明显进步。比如,配齐“一办三长两员”(一办,即河长办;三长,即官方河长、民间河长和河道警长;两员,配备1-2名专职的护河员和河湖保洁员),阵地建设明确“六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经费、有设备),提升了基层河长制办公室规格设置。再比如,推行河长职责“四字诀”(巡、治、考、报)、巡河“三步法”(看、查、交)、App+纸质“两同时”,让河长巡河履职规范化,打通了河长制工作“最后一公里”。

    今年,我市的基层标准化建设水平较去年明显提高,城市六区和醴陵市的建设标准高于南三县建设标准。各县市区在组织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统一标准,统一制作,其中云龙示范区、荷塘区、醴陵市、天元区阵地建设尤为突出,标准较高。

    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对43个通过标准化验收的乡镇(街道),予以全市通报表扬,授予“株洲市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单位”称号,并给予每个乡镇(街道)一定的建设奖补经费;同时对验收未通过的攸县皇图岭镇和芦淞区庆云街道,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县市区河长办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纳入本年度对县市区河长制考核扣分事项。

    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开展“回头看”

    基层河长制工作标准化是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保障,河长是落实河长制工作的主体和核心。今年是换届年,为确保河长制交接工作全面完成,确保巡河工作不断档,市河长办在全市范围内加大督查力度。

    从验收情况看,部分县市区在基层标准化建设时只注重阵地“六有”建设。一些乡镇(街道)在河长履职、示范河湖建设等方面,存在松懈现象,领导不重视、河长履职不到位、巡河形式化、示范河湖建设无实质性展、标准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各级河长办要在抓好组织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建设的同时,也要突出抓好河长履职、河长办履职、河湖治理成效等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标准化建设工作和河长制整体工作结合起来,利用标准化建设助推其他各项工作开展。

    “下一步将标准化建设与水利工程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认真做好河长制‘规定动作’基础上,探索创新‘自选动作’,打造河长制工作亮点,同时要将标准化建设和党史教育‘学史力行’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上述负责人表示,我市要对标准化建设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建设的成果,9月将对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暗访抽查和“回头看”,检查结果将纳入市里的河长制年度考核。

    2021年度授予 “株洲市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单位”名单

    天元区(3个):嵩山路街道、栗雨街道、雷打石镇

    炎陵县(5个):水口镇、十都镇、中村瑶族乡、策源乡、下村乡

    茶陵县(8个):利民办事处、云阳街道、虎踞镇、严塘镇、高陇镇、火田镇、腰潞镇、秩堂镇

    攸县(6个):谭桥街道、春联街道、鸾山镇、黄丰桥镇、石羊塘镇、丫江桥镇

    醴陵市(9个):来龙门街道、国瓷街道、官庄镇、枫林镇、板杉镇、茶山镇、东富镇、均楚镇、泗汾镇

    渌口区(3个):淦田镇、龙门镇、古岳峰镇

    芦淞区(2个):建设街道、龙泉街道

    荷塘区(3个):金山街道、桂花街道、明照街道

    石峰区(2个):铜塘湾街道、井龙街道

    云龙示范区(2个):云田镇、学林街道

    2021年度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

    未通过单位名单

    攸县(1个):皇图岭镇

    芦淞区(1个):庆云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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