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株洲河长制的几个“全省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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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省率先实施河长制工作。2017年初,株洲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出台株洲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所有河流、水库和四级河长全覆盖。

    全省首创“4+1”轮值巡查执法模式。由水务、海事、环保、渔政4个部门按月轮流牵头,联合公安等其他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执法,改变了过去九龙管水、条块分割、执法力量单一局面,现已推广至各县市,实现常态执法。

    全省率先全面建立检察联络室。全市10个县市区河长办均成立检察院驻河长办检查联络室,执法更加规范,办案流程更加快捷。

    全省率先进行“四办合一”体制机制改革。将市两型办、市河长办、市创建办、市湘江办四块牌子整合为市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一块牌子,把株洲市河长办从市水利局调至市委市政府,由副市长担任河长办主任抓工作,有效解决了“各自为政,领导不一”的问题。

    全省率先成立民间河长协会。建立了民间河长办公室,民间河长办突出公益属性,民间河长主要来自我市各环保志愿者协会。成立“1+15”志愿者队伍,5000名民间河长日夜紧盯着400余条河道,成为行政河长最得力的助手和守护河湖健康的另一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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