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最高可享受 贷款贴息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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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李逸峰 通讯员/李响玲 赵丝玲)近日,《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贷款金额的2%给予贴息,最高可享受贴息金额20万元。

    据悉,该办法贴息的贷款,主要为申报企业的新增贷款和办理续贷后续贷款金额增加部分。同时,贷款须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株洲市营业机构发放的企业贷款。该项补贴申请按半年度申报、分次补贴,每年1月20日和7月20日开始申报,申报期为10天。同一笔贷款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适用辖内各级同类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辖内各级同类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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