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我市设19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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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马文章

    通讯员/皮峰

    株洲日报讯 2月7日,记者从市安委会获悉,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株政告〔2018〕1号)要求,即日起至正月十五,我市设立19个“安全仓”临时销售烟花爆竹,满足群众需求。

    烟花虽美,安全第一。市安委会提醒市民,要到办理合法经营许可的零售点购买有质量保障的合法烟花爆竹产品,相关部门将依法加强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打非治违力度。市民如果发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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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个烟花爆竹临时售卖“安全仓”

    1.天元区(3个)

    珠江南路与衡山路交界处辉煌世纪城店、珠江北路与火炬一街交界处湖景名城广场店、株洲大道尚格广场尚格广场店;

    2.荷塘区(4个)

    桂花路玫瑰名城中段、水仙路三叉路口、四三O文化宫叉路口、向阳广场891号;

    3.芦淞区(5个)

    董家塅街道三三一幸福广场对面、贺家土街道纺织路与人民路交汇处、枫溪大道喆啡酒店前坪、芦淞区龙泉街道曼哈顿广场旁、枫溪街道七斗冲社区老五三机械厂对面;

    4.石峰区(3个)

    田心北门新民村五组、建设北路原五公司机修厂门口、铜塘湾街道霞湾新村海洋店;

    5.云龙示范区(4个)

    红旗北路118路、龙头铺老街014号、龙头铺老长株路卫民店、龙头铺老街忠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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