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张轶强 谢炜
株洲日报讯 2月2日,被执行人刘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天元区法院司法拘留,成为该院2021年拘留的第一位失信被执行人。
2009年11月,刘某与经营门窗建材的李老板签订合同,约定从李老板处定做价值2.25万元的阳光窗户。李老板按照要求上门安装好阳光窗户,刘某却以各种理由不支付款项。两年后,李老板再次找到刘某催讨款项,刘某出具了一张欠条,承诺2012年5月前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未付,则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到期后,刘某仍未支付分文。
李老板无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刘某支付李老板欠款2.25万元,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利息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判决生效后,刘某置之不理,李老板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天元区法院依法立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却找不到刘某,此事陷入僵局。
近日,李老板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刘某在天元区某小区现身。2月2日一大早,天元区法院就安排4名干警前往该小区,经过近3个小时蹲守,终于找到了刘某。刘某一再抵赖,声称款项早已付清。被传唤至法院后,刘某仍称自己没有偿还能力,拒不还款。天元区法院决定对刘某司法拘留15日。
当天中午,4名执行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将刘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和常规体检。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后,刘某于晩上7时许被送进拘留所。
天元区法院执行干警表示,疫情虽然给执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不便,但对拒不履行、妨碍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坚决依法处理,绝不手软。对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被执行人,当拘尽拘,果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