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展示了中国法治文明的水平与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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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那《民法典》对人民群众的法律普及有何积极影响?作为《民法典》开篇的总则编,在《民法典》中是什么地位?为此,记者专访了湖南弘一(株洲)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伟。

    记者:《民法典》对人民群众的法律常识普及有何积极影响?

    赵伟:《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有250余部,其中一半以上都是民事或涉民事法律。我国的民事法律长期采用单行法立法形式,这使得各个单行法之间难免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问题,这对法律的准确适用以及法律常识的普及都是有一定不利影响的。编纂《民法典》,不仅可以展示中国法治文明的水平与高度,还可以保证法律解释的统一性和准确性,为人民群众更好的知晓和理解法律具有极大的积极作用。

    记者:《民法典》总则编在《民法典》体系中,具有什么地位和作用?

    赵伟:总则编是《民法典》的核心部分。总则编不仅仅从思想上看还是从法律规则上看,都是全部民法规范的统帅性规范,对其他民法规范有统辖作用,《民法典》其他部分必须服从总则,总则编对于整个民法典而言,其体系化规范效用是很强的。

    在我国民法大体系里面有很多法律规范和制度,《民法典》里面规定的只是一般规范和制度。《民法典》之外,还有商事法律知识产权法等特别法规则和制度。《民法典》总则编不仅对《民法典》里面的法律规范有统辖作用,而且对《民法典》之外的法律也有统辖作用。只要涉及民事权利和民事活动的法律,比如《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特别法律,都要受总则编的统辖、指导,当然这些法律中规定的民事权利也会受到《民法典》总则编的承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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