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郭秀峰
株洲日报讯 开车转一圈就能赚外快,竟有这等好事?原来是为虎作伥,甘当境外电信诈骗团伙爪牙。1月18日,男子易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20年10月初,易某得知瞿某(另案处理)帮吴某(在逃)当司机,只要开车搭载GOIP设备(指一个接入移动和联通信号,然后转换成SIP协议可使用的一个设备)四处游荡就可以获得1000元/天的报酬,易某主动找到瞿某提出想加入。
经吴某同意后,易某驾驶其所有的1台小车载着GOIP设备在106国道沿线及江西上栗、萍乡等地游荡,在明知该行为涉嫌电信诈骗的情况下仍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服务,共出车9天,非法获利9000余元。
另外,吴某以每张电话卡可获利300元钱的方式从易某收购电话卡,易某在使用本人身份证办理4张电话卡之后,还找到其在株洲的朋友办理30张左右电话卡。随后,他将其本人的及收购的电话卡卖给吴某,从中赚取50元/张的差价,非法获利2000余元。
2020年11月19日,易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查明,上述电话卡使用在易某、瞿某开车搭载的GOIP设备上,用于为境外诈骗团伙提供帮助。这些电话卡与11名被害人遭受电信诈骗存在直接关联,涉案金额达50万余元,被骗金额最多的为17.4万元,最少的有3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