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文物单位“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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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马文章

    株洲日报讯 近日,省消防救援总队和省文物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冬春文物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2个月的冬春文物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行动两部门将组成3个工作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省14个市州消防救援机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重点检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等。

    《通知》要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宗教等部门,对辖区文物保护单位、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抽查;重点整治违规动火作业,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类易燃易爆物品等问题隐患;对文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文博单位结合实际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必要装备器材,加强日常训练演练,提升快速响应集结、协同扑救火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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