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任远
通讯员/城关
“喝过的牛奶瓶、饮料瓶,投进楼层的可回收垃圾桶……”12月1日,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一排排崭新的分类垃圾箱伫立在校园各处。
“塑料瓶的降解需要500年,一个薯片包装袋降解需要70至80年,玻璃瓶、玻璃罐可能永远也不会降解。”当天,在该校召开的文明创建暨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市城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侃侃而谈。
“生活垃圾恶臭物质主要来源于厨余垃圾中的有机物质。其含水量越高,恶臭物质释放就越多。实行垃圾分类,可有效降低该类污染,使空气更清新。”他说,无论是对于减少垃圾对土地的侵占、降低财政损耗,还是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促进资源循环,垃圾分类都势在必行。
根据《株洲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年底前,城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要全覆盖。究竟该如何做?
“公共机构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的办公区域等。”上述负责人介绍,在这些地方,每层要放置四分类垃圾容器(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每层电梯口或楼道口放置二分类垃圾容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办公室、会议室、阅读室应设置二分类垃圾分类容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食堂餐厅内定点设置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洗手间(茶水间)应设置二分类垃圾容器(其他垃圾、厨余垃圾),院内设置四分类垃圾屋(亭)或环保小屋。
对于可回收垃圾的收运,市民可自行售卖,也可以收集暂存后由再生企业定期收运。餐厨垃圾交由末端特性经营企业上门收集。有害垃圾的一次转运由垃圾收运企业负责,二次转运由有资质的危废企业负责。其他垃圾则交由垃圾收运企业收运。
市委党校(株洲行政学院)是我市首批启动的垃圾分类试点的机关事业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