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罗丽芳
株洲日报讯 近日,芦淞区法院开展了一次特殊的执行行动,对一家动物园的动物进行强制搬迁。
2014年1月,丁某与市神农公园管理处签订《游乐场地租赁合同》,租赁公园场地,用于经营动物园。租赁期限5年,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后,神农公园管理处对公园进行重新规划,不再续签租赁合同,要求丁某将动物搬离并将场地恢复至原样。丁某拒不搬离。2019年12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丁某返还租赁场地,并支付场地占用费。判决生效后,丁某仍拒绝搬离。
今年10月22日,芦淞区法院依法对动物园进行强制搬迁,并在抖音平台实行执行直播,获得广大网友点赞。经清点,动物园有华南虎、东北虎、狐、蛇、鸵鸟、天鹅、孔雀等40余种100多只动物。经过执行干警及动物专家们一天的努力,100多只动物被运至寄养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