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俞强年
通讯员/朱璐
株洲日报讯 日前,我市第一批33个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通过验收,受到通报表彰。
针对河长制工作“上热下冷”现象,我市积极探索标准化建设,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经费、有设备“六有”,河长履职巡、治、考、报 “四字诀”,巡河看、查、交“三步法”,打通了河长制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今年4月启动标准化建设,8月下旬,市河长办进行现场验收。经自主申报、资料评审、现场复核和集体评议,市河长办主任办公会审议决定,33个乡镇(街道办)通过验收,予以全市通报表扬,授予“株洲市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单位”称号,并给予相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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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授予“株洲市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单位”名单
天元区(2个):泰山路街道办、马家河街道办
炎陵县(4个):霞阳镇、沔渡镇、鹿原镇、垄溪乡
茶陵县(5个):下东街道办、思聪街道办、湖口镇、舲舫镇、舲江街道办
攸 县(6个):酒埠江镇、莲塘坳镇、联星街道办、渌田镇、网岭镇、宁家坪镇
醴陵市(7个):王仙镇、石亭镇、长庆示范区、阳三石街道办、仙岳山街道办、浦口镇、嘉树镇
渌口区(2个):南洲镇、渌口镇
芦淞区(2个):白关镇、建宁街道办
荷塘区(2个):月塘街道办、仙庾镇
石峰区(2个):清水塘街道办、响石岭街道办
云龙示范区(1个):龙头铺街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