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除了要调查老百姓切身感受外,按国家有关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价并逐年调整完善。
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共历经了4个阶段性变化——
第一阶段(2012-2013年):指标体系涵盖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六大类别,共设置23项指标。
第二阶段(2014-2017年):指标体系涵盖了经济发展、民主法制、文化建设、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五大类别,共设置39项指标。
第三阶段(2018-2019年):指标体系涵盖了两个翻番、三大攻坚战、社会民生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四大类别,共设置33项指标。
第四阶段(2020年):指标体系调整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监测,涵盖了一脱贫、三促进和六覆盖三大类别,共设置36项指标。
每个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评价的侧重点不同。前期侧重于打基础、抓提升,推动整体实现;后期侧重于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