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夏四亮
株洲日报讯 9月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通报,株洲等12个城市被授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株洲也成为此次荣获这一称号的唯一非省会城市。
根据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验收工作安排,交通运输部受理了石家庄、呼和浩特等14个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国家公交都市建设验收申请。经技术组评估、专家组实地验收、向社会公示、专项整改等程序和整改综合评议,交通运输部认为,石家庄市等12个城市达到了国家公交都市创建预期目标,决定命名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2013年11月,我市成功入选全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第二批创建城市。多年来,株洲一路探索创新,围绕公交都市创建各项指标,构建起高位推进、系统协调的组织模式,多元主体、因地制宜的投资模式,多网一体、互联互通的建设模式,国有公营、多元服务的运营模式,快捷舒适、绿色安全的出行模式,以产兴城、以城带产的产交互促模式,基本形成了“以常规公交为主体,慢行交通为补充,城际铁路为延伸,智轨电车为特色”的绿色出行体系,形成了地级市公交都市创建率先示范的“株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