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文飞
古人云:“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三章以“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为主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意义和要求进行了系统、深刻的论述。
全面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有助于我们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基础上坚定信心、保持定力。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科学的理论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以其科学的方法论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提出了关于未来社会的种种设想,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指明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马克思主义提出的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组成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框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提供了理论指导。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
任何一个国家的制度构建,都离不开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土壤。
在五千年的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形成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科学社会主义的主张受到中国人民热烈欢迎,并最终扎根中国大地、开花结果,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同我国优秀历史文化和广大人民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融通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丰富的实践成效
国家制度管不管用、有没有效,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
十九届四中全会系统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这些优势集中体现在制度效能上。
正是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中国鲜活而生动的发展实践、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有力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有效的、管用的。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因此必须“倍加珍惜,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突出的创新品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内容架构上凸显了独特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进行的伟大创造,这一制度既与西方国家现行的议会制、三权分立制等制度有着根本区别,也与高度集中的苏联模式有很大不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这种独特性,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各个方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自我发展上凸显了创新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与时俱进的制度体系,始终在不断发展创新中永葆活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明确了总目标和时间表。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与时俱进、继往开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开启壮美航程、必将为人类制度文明宝库增添璀璨光彩。
孔子曰:“吾心信其成,则无坚不摧;吾心信其不成,则反掌折枝之易也不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在未来的征程上,不管遇到任何艰难险阻、任何风险和挑战,必须理直气壮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把制度自信转化为真诚的信仰和精神追求。
(作者系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