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平和堂一家母婴机构培训教室里,一场育婴师职业技能鉴定在此举行。我作为鉴定考评员,对考生进行鉴定考评。
一位50多岁的女性走了进来。我仔细地打量了她的外貌——身穿棉布衣裤,未佩戴首饰,双手干净,指甲也剪得恰到好处,符合育婴师基本要求。
考试时,她抽到的题目之一是婴儿游泳。
“哪些婴幼儿不适合游泳?”我向她问道。
“患有婴幼儿疾病需接受治疗者,小于32周的早产儿,体重低于2000克的低体重儿。”她回答。
实操中,她按照流程,小心翼翼地给“宝宝”(婴儿模型)贴上防水脐贴护脐,后将其衣服逐一脱到只剩尿布,快速用浴巾包裹好。再用左手将“宝宝”身体夹在左腋下,用左手掌托稳它的头,让其脸朝上,用一块专用小毛巾沾湿,从眼角内侧向外轻轻擦拭双眼、嘴、鼻、脸及耳后。
这些步骤完成后,她将“宝宝”头低于躯干用右手抹上洗发露,轻轻按摩头部,然后用清水冲洗擦干。随后,她选取大小合适的游泳圈,用小毛巾垫在“宝宝”下颌。入水时,她拉着“宝宝”的手,缓慢将其放入水中,等它适应后再慢慢松开手。
育婴师是在0至3岁婴幼儿家庭从事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护理和辅助早期成长的人员。在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时,操作是否安全,对待孩子是否具有同理心和爱心,以及操作熟练度是我们考察的重点内容。
考试全程,这名考生情绪平稳,操作熟练,细节完整,从眼神和动作里,我们可以感受到她对于婴幼儿的喜爱。
“合格。”我在评分表上给出评分。
(株洲日报记者 任远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