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株洲日报讯 “物业公司对小区居民楼实行梯控,不交物业费只能刷卡乘坐一个月!”芦淞区幸福路的云溪谷小区有业主向市长热线反映称,物业公司通过此举逼迫服务对象缴纳物业服务费不合法。8月25日,记者跟随市长热线督办员前往现场调查。
小区业主齐先生反映说,小区物业公司不顾居民的反对,对业主乘坐的电梯实行控制,大家必须到物业公司激活电梯卡,才能乘坐电梯。物业公司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逼迫业主缴费。因为没有缴费,物业公司就给他激活了一个月的使用期限。
刘先生表示,他拒绝缴费的主要原因是海诚物业进驻不符合规定。小区没有组建业委会,原来的永城物业却突然换成了海诚物业,很多业主对此不知情。
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海诚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马建红解释说,他们是按正常程序经过相关部门许可进驻小区的,不是非法进驻。其实,业主上下楼的电梯在安装时,就有梯控设置,只是最近才启用。他们也是根据小区业主的要求实施梯控,并不是因为业主没缴费就不激活梯控卡。对于欠费较长的业主,每次只激活1个月,目的是提醒业主按时缴费。
前来协调此事的芦淞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吴蔚说,海诚物业公司是在当地社区的介入下才进驻小区的,做了备案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对物业公司根据业主缴费情况对梯控卡设置门槛的做法,吴蔚表示不可取。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用中断提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购买水、电、气、热以及停运电梯等方式迫使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因此,物业公司可以通过上门张贴或邮寄缴费通知单等方式,将情况告知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而不是禁止其乘坐电梯。至于梯控如何使用,可以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决定。目前,小区所在社区正在做业委会筹备工作,预计9月可成立筹备组,按程序启动业委会选举工作。
马建红承诺,他们不再对梯控设置门槛。吴蔚也提醒小区业主,物业费是物业公司赖以生存的根本,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业主就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业主对物业公司不理解、不满意,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反映,而不是以此拒绝缴纳物业费,导致小区管理陷入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