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之外还有电梯年检费,这算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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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株洲日报讯 芦淞区佳诚时代广场小区业主吴女士在缴纳物业费时发现,他们要另外缴纳电梯年检费,开具发票的话还需收税点,这让她无法理解。8月5日,记者跟随市长热线督办员前往现场调查。

    吴女士介绍说,她在缴纳物业费时,特意要求物业公司开具相关费用清单。清单中,除了应交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还有一项从来没有见过的电梯年检费。为了核实情况,吴女士要求物业公司开具相关的发票,对方称还需缴纳税点。因对方没提供收费依据,她只缴纳了物业费。

    对此,永城物业佳诚时代管理处项目经理章伟告诉记者,她们是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进行收费的。合同明确规定,除了物业费外,还有电梯费150元/年。另外,小区没有搞一户一表改造,水电费等费用都是由物业代收。物业公司开具物业费发票并没有要求业主缴税,需要缴纳税点的是代收费用的发票。

    据了解,佳诚物业在其他服务的小区,并没有电梯年检费这项收费。为什么此处有这个名目呢?章伟解释说,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他们2017年接手小区管理时,原物业公司没有跟她们搞交接。这些费用是从2003年交房开始就有的,他们并没有进行修改。

    对吴女士投诉的电梯年检费问题,市发改委价格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物业应将电梯年检费纳入物业收费里,单独收取费用涉嫌违规收费。对此,他们将核实情况进行处理。

    至于代收费开发票收取税点一事,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罗学帮表示,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等费用,相关部门只开具总发票。如果业主要求物业公司开发票,是可以收取税点的,但不得以此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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