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黄雄 傅南
株洲日报讯 每成功调解一件案件,给予人民调解员一定奖励……5月15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化解民间纠纷8000件”被列入今年全市“民生100”工程项目,全市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开展。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株洲市贯彻<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全市各级各类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的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纠纷案件适用“以奖代补”。根据性质、规模大小、调解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情况,矛盾纠纷分为一般、复杂疑难、重大和特别重大四类,奖励标准为200元至2000元/每件不等。矛盾纠纷案件的类别,由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部门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审核,送同级财政部门予以确认。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资金属于专项经费,必须确保专款专用、奖到个案。对空报、虚报、伪造调解案件骗取奖励经费的,以及冒领、挤占挪用、侵占、私扣奖励经费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取消涉事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年度发放的全部奖金,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全市现有人民调解组织1600余个、人民调解员6768人。今年1月至4月,全市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860件,完成“民生100”工程化解民间纠纷项目目标任务的35.75%,调解成功率达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