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职业病防治法》?
答:《职业病防治法》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基本法律。
2.什么是职业病?
答: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法律意义的职业病仅限于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包括各类依法设立的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各类事业单位等,个体经济组织包括了个体工商户在内的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生产经营者。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的致病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者所患疾病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发生。二是在职业活动中接触了职业病危害因素。
3.职业病可以预防吗?
答:职业病是可预防的疾病。通过采取预防措施,可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减轻职业病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程度。有的职业病如尘肺病,一旦发病将不可逆转、难以治愈,伤残死亡率高,但完全可以通过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来预防尘肺病的发生。
4.谁是责任主体 ?
答: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5.劳动者有哪些权利?
答: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包括: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