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划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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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帅武

    株洲日报讯 4月24日,我市召开“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听证会,来自市人大、市政协及市交通运输、城管部门,行业企业以及普通市民等各界别的9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代表一致表示赞成,并围绕通告的实施提出了建议。

    听证会上,市民代表袁根良表示,经常看到一些机械冒出滚滚黑烟,非常支持对这些机械制定限制措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代表谭学文表示,对环保部门制定措施表示理解,希望不仅局限于划定禁止区域,还应指导非道路移动机械按要求整改、达标排放。

    代表们还对机械环保监测、处罚规定、第三方服务价格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非道路移动机械为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和材料装卸机械,如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叉车、发电机组、水泵等。据测算,一台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污量,相当于200辆一般机动车的排污量总和。

    根据《通告》听证版,我市24小时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范围(即低排区)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渌口区、云龙示范区城市建成区。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使用区域限制。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将研究分析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通告加以完善后发布正式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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