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真情温暖企业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依据】《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利企便民措施的通知》(株医保函〔2020〕3号)
【政策干货】为缓解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允许参保单位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至2020年7月1日前,欠缴医疗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参保职工医疗生育保险住院待遇不受影响。
【案例】株洲市钻石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约企业达100余家,派遣劳务人员1万多名,每月定时给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300多万元。根据市医保局出台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利企便民措施的通知》,允许参保单位在2020年7月1日前,缓缴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帮助钻石人力资源公司及其签约企业盘活资金1500万元,并且在缓缴期间,员工的医疗生育保险住院待遇不受影响。
据初步统计,此政策能为我市企业盘活5亿元以上的资金。
详情可拨打市医疗保障局电话28681666咨询了解。
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以拨打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34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