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胡鹏飞 罗姝恒
株洲日报讯 “供电公司建议我们办理暂停变压器业务,这段时间预计可以减少基本电费成本4万余元。”2月14日,株洲众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道。
据了解,用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客户,根据国家电费政策执行两部制电价,由用户的使用电量电费及变压器容量基本电费两部分构成,按照以往相关政策规定,用电暂停时间少于15天不减免基本电费。
2月7日以来,国网株洲供电公司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目前,电力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其中,对于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
国网株洲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变更基本电费计费方式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保持3个月不变”限制,可1个月调整一次。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防疫医药物资生产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计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快速落实助企政策,目前,国网株洲天元供电公司已帮助株洲众为钢化玻璃、株洲康乐塑料包装有限公司2家企业,在线上递交资料并成功申请补办用电“暂停”业务,获得6万多元基本电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