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